剛從PPS隨手挑了一部電影來當作做正事後的小小犒賞(明明是自己愛看),片名是"Rules of Engagement",中文翻作火線衝突,看完後不知道自己的投射效應的關係還是真的就那麼巧,對照目前遇到的狀況更讓我覺得開始要自己為自己的權益戰鬥,否則別人不會因你做或扛下了多少事而心存感激,而只是一廂情願。
先講一下這部片大概的劇情,兩大男主角是首先在我腦中浮現的MIB星際戰警的Tommy Lee Jones和復仇者聯盟的Samuel Jackson,在此片分別叫做Hodges和Childers,兩個同時在一次參與越戰中,Childers救了Hodges一命,而日後一個當上的部隊指揮官,一個則為軍事法庭律師,但Childers在一次至葉門內戰群眾攻擊大使館而必須幫助官員撤離的行動中,因為了保護自己的士兵而不得已下達反擊的命令,造成了對方死傷多名。雖成功執行了任務,但因對方死傷人數多人,造成了美國輿論的指責,而美國國家安全局局長為了推卸責任打算將下達反擊命令的Childers作為替死鬼,於是將監視錄影器錄下可以替Childers作證的影帶銷毀,但是有理的人站得住腳是天經地義,他請了Hodges當他的辯護律師,而且經過一連串調查、抽絲剝繭,在法庭上兩方律師一來一往的較量下,壞人最終還是得go to the hell。
而在公司今年主管對我整年的績效考績是打5,也就是最低沒績效獎金(年終),我想一般人沒被調薪就很失望了更何況被剝奪應該有的權益,而至於目前公司對於績效五個等級規定必須要符合常態分配,也就是每個等級都一定比例的分配,除了部門主管覺得真的沒有人屬於5,另外在去跟CEO爭取。首先回顧一下我整年到底發生了甚麼事情可以讓主管把我考績打低,首先一月到三月(含去年十二月)在醫療照護事業處的電子病歷專案,接著四到五月在運籌事業處的研發替代役專案,最後就是從六月待到目前在ISC單位的新平台開發專案,在跟主管面對面討論兩次後所得到的回應,就是在運籌兩個月中因為delay了交代的工作所以該PM跟我所屬主管回報,而我主管也想了一個辦法就是找了兩個人來輔導我可以改善工作的情況,但因為我後面就做了該專案帶我的工程師,通常有問題都是屬於專案相關的問題,且要輔導我的人一個是需要透過電話討論,一個則是擺明被抓來不甘願的臭臉,想當然我一定不會主動去找他們,而最後因為工作情況也沒有改善所以待了兩個月後我也被調到目前待的單位。就因為這一點我被拉去當考績墊底的替死鬼,在這次事件中我學到一件事就是"不要默不吭聲接下任何覺得不合理的事,該為自己的權益發聲",就以法庭上的攻防兩端,根據對方的控訴,我所要捍衛的"不是為何我比其他人低,而是為何我要當墊底",以下是我認為的立足點:
1.在兩次面談中主管皆強調他並不認為有人需要被打5
2.人資說績效考核制度上,若有主管認為該部門無人為5,則可向CEO爭取
3.績效是看整年,而只因為兩個月所發生的事情就將分數打最低,那另外10月的努力的意義何在
4.在運籌造成工作delay的原因是該專案就只有2位工程師含我,而且工作量不少,我又是所有培訓所有人中coding最沒經驗的人,主管當初在分配時是否有考量該專案人力所需的能力或工作量和時程的緊急程度,因為當初培訓的人可都是有依照能力給予不同的調薪,調薪幅度低、能力低的人反而被派去專案相對所需能力要高,那delay了又把錯全推給我,我可不是打混摸魚,常自願加班不領加班費,我只能說我也很努力了
5.為何在ISC待了超過半年就沒發生delay或主管反應的事情,就只在運籌有
6.因為技術部部門底下所有人都是分散在各個不同支援的單位,而打考績的確不是支援單位的主管,而是所屬部門的主管,只透過電話詢問(說不定根本沒有),根本打分數的公平性就不準,且因為我最常跟他直接接觸而容易讓他不滿意
7.叫我buildcode還與coding有關係,其他像copy光碟檔案上傳server、燒光碟等雜事叫我做我也是全盤接受,明明就是一個寫code的工程師,幫你做就算了,績效還被打低是怎麼回事
若主管真認為沒人需要被打最低,那應該要去和上面爭取才對,而不是為了怕麻煩而硬要找一個替死鬼,而經由這件事我學會開始要捍衛自己的權益,因為自己若不幫自己,別人更沒義務幫你說話,對於認為不合理的事更應該要提出自己的想法而不只是默默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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